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 分類:行業新聞
- 作者:
- 來源:
- 發布時間:2020-03-12
- 訪問量:2
【概要描述】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統第22號令,于同日生效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楊尚坤(1989年12月26日)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共危害,保護人類健康,促進現代社會主義工業化的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整體自然和人為改變的自然因素,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物質,森林,草原,野生動植物,紀念碑,文物,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 〉谌龡l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 〉谒臈l國家制定的環境保護計劃必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采取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是環境保護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協調?! 〉谖鍡l國家鼓勵發展環境保護科學教育,加強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的研究與發展,提高環境保護科學技術水平,普及環境保護科學知識?! 〉诹鶙l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有權舉報和起訴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 】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地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行統一管理?! 液Q笮姓偩?,港口事務監督,漁業行政管理和漁港監督管理,軍事環境保護部門和公安,交通,鐵路,民航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監督管理。有關法律的規定?! 】h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礦產,林業,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監督管理?! 〉诎藯l在保護和改善環境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诙颅h境監督管理 第九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 ∈?,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未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環境標準,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 ∈?,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為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當地污染物排放標準必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魏稳讼蛞呀浗⒘水數匚廴疚锱欧艠藴实膮^域排放污染物,應當執行當地污染物排放標準?! 〉谑粭l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監測制度,制定監測規范,與有關部門組織監測網絡,加強環境監測管理?! 鴦赵涵h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定期發布環境公告?! 〉谑l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評估其管轄范圍內的環境狀況,制定環境保護計劃,并報所在地人民政府。計劃部門全面平衡實施后,才能獲得相同級別的批準?! 〉谑龡l建設環境污染工程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工程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 〗ㄔO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必須對建設項目的污染和環境影響進行評價,制定防治措施,并預先審查項目權限,并按規定報環境保護行政部門批準。程序。環境影響報告書批準后,規劃部門可以批準建設項目設計文件?! 〉谑臈l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依法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其他部門,有權對轄區內的污染物排放單位進行現場檢查。。被檢查單位應當如實報告情況,并提供必要,準確的信息。檢驗機構應當為檢驗機構保存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谑鍡l行政區域內環境污染和環境損害的防治,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協商解決,或者由上級人民政府協調決定?! 〉谌颅h境保護?! 〉谑鶙l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轄區的環境質量負責,并采取措施改善環境質量?! 〉谑邨l各級人民政府具有代表性的各類自然生態系統區域,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自然分布區,重要的水源保護區,具有重要科學和文化價值的地質構造以及著名的洞穴?;植嫉貐^,冰川,火山,溫泉等自然文物,文物古樹名木應采取保護措施,嚴禁破壞?! 〉谑藯l國務院,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的工業生產設施。和中央直轄市。排放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對于已經建成的設施,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處理?! 〉谑艞l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必須采取措施保護生態環境?! 〉诙畻l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業環境保護,防治土壤污染,土地荒漠化,鹽堿化,貧瘠化,沼澤化,地面塌陷,防治植被破壞,水土流失,水源枯竭,滅絕。種源以及其他生態疾病的發生和發展,促進對植物病蟲害的全面控制,并合理使用化肥,農藥和植物生長激素?! 〉诙粭l國務院和沿海地區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海洋環境的保護和保護。為了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和傾倒廢物,進行沿海工程建設和海上石油勘探開發,有必要依法防止對海洋環境的污染損害?! 〉诙l制定城市規劃時,應當確定保護和改善環境的實際目標和任務?! 〉诙龡l城鄉建設應當結合當地自然環境的特點,保護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觀,加強城市園林,綠地,風景名勝區建設?! 〉谒恼颅h境污染及其他污染的防治 第二十四條造成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共危害的單位,必須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計劃,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廢氣,廢水,廢渣,灰塵,異味氣體,放射性物質,噪聲,振動和電磁波輻射污染環境?! 〉诙鍡l新興工業企業和現有工業企業的技術改造,應采用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低,經濟合理的廢物綜合利用和污染物處理技術的設備和工藝?! 〉诙鶙l建設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投入使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使用前,必須經原批準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對污染防治設施進行檢查和接受?! 》乐刮廴镜脑O施不得擅自拆除或閑置。確實需要拆除或閑置時,應征得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 〉诙邨l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申報登記?! 〉诙藯l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準的污染物排放費,并負責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規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條例執行?! ≌魇盏某瑯伺盼圪M必須用于污染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體使用方法由國務院規定?! 〉诙艞l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企事業單位,應當限期處理?! ≈醒?,省,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決定,由省,自治區或直轄市的人民政府管轄,直轄市,自治區或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中央政府。市,縣以下的市,縣或者人民政府管轄的企事業單位的管理期限,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限期治理的企事業單位必須按計劃完成治理任務?! 〉谌畻l禁止引進不符合中國環境保護法規要求的技術和設備?! 〉谌粭l因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單位,必須立即采取措施,及時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報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部門報告并接受調查?! 】赡馨l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事業單位,應采取措施加強預防?! 〉谌l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環境被嚴重污染,威脅居民購房能力,生命財產安全和人民政府安全的情況下,必須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已經采取有效措施減輕或減少了傷害?! 〉谌龡l有毒化學品,放射性物質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和使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防止污染環境?! 〉谌臈l任何單位不得將造成嚴重污染的生產設備轉移給沒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單位?! 〉谖逭路韶熑巍 〉谌鍡l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可以根據不同情況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一)拒絕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的現場檢查,或者在檢查時弄虛作假?! ?二)報告或歪曲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有關污染物排放申報的事項?! ?三)未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排污費的?! ?四)引進不符合中國環境保護法規要求的技術和設備 (五)將造成嚴重污染的生產設備轉移到沒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單位?! 〉谌鶙l建設項目的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或者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并投入生產,使用時,經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批準。被命令停止生產或使用。并罰款?! 〉谌邨l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污染防治設施應當拆除或者閑置,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重新安裝。和使用,并處以罰款?! 〉谌藯l違反本法規定,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企事業單位,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對危害后果處以罰款;有關責任人員由其所屬單位或者政府的主觀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谌艞l未在規定期限內逾期未完成管理任務的企事業單位,除按照國家規定收取超標排污費外,還可以根據其造成的有害后果處以罰款,或者下令暫停營業或關閉?! ?二)前款規定的罰款,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決定。中止或者關閉活動的命令,由人民政府決定,在期限內作出治理決定。中止中央直屬企事業單位經營活動的命令,應當報國務院批準?! 〉谒氖畻l當事人不同意行政處罰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上級機關申請復議。訴訟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應當起訴人民法院。當事人也可以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不申請復議,不起訴人民法院,未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谒氖粭l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消除危害并賠償直接損失的單位和個人?! ≠r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限的部門依當事人的要求處理。當事人對決定不滿意的,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虿豢煽咕艿淖匀粸暮θ詿o法避免的環境污染損害,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的,免予承擔賠償責任?! 〉谒氖l提起環境污染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期限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遭受污染損害之日起計算?! 〉谒氖龡l違反本法規定,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造成公共或者私人財產重大損失,或者造成人身傷亡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 〉谒氖臈l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礦產,漁業,野生動植物等資源損害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谒氖鍡l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疏忽職守,in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诹赂絼t 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加入的有關環境保護的國際公約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所不同的,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定外,以國際公約的規定為準。聲明保留?! 〉谒氖邨l本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同時廢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概要描述】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統第22號令,于同日生效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楊尚坤(1989年12月26日)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共危害,保護人類健康,促進現代社會主義工業化的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整體自然和人為改變的自然因素,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物質,森林,草原,野生動植物,紀念碑,文物,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 〉谌龡l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 〉谒臈l國家制定的環境保護計劃必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采取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是環境保護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協調?! 〉谖鍡l國家鼓勵發展環境保護科學教育,加強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的研究與發展,提高環境保護科學技術水平,普及環境保護科學知識?! 〉诹鶙l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有權舉報和起訴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 】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地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行統一管理?! 液Q笮姓偩?,港口事務監督,漁業行政管理和漁港監督管理,軍事環境保護部門和公安,交通,鐵路,民航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監督管理。有關法律的規定?! 】h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礦產,林業,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監督管理?! 〉诎藯l在保護和改善環境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诙颅h境監督管理 第九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 ∈?,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未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環境標準,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 ∈?,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為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當地污染物排放標準必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魏稳讼蛞呀浗⒘水數匚廴疚锱欧艠藴实膮^域排放污染物,應當執行當地污染物排放標準?! 〉谑粭l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監測制度,制定監測規范,與有關部門組織監測網絡,加強環境監測管理?! 鴦赵涵h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定期發布環境公告?! 〉谑l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評估其管轄范圍內的環境狀況,制定環境保護計劃,并報所在地人民政府。計劃部門全面平衡實施后,才能獲得相同級別的批準?! 〉谑龡l建設環境污染工程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工程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 〗ㄔO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必須對建設項目的污染和環境影響進行評價,制定防治措施,并預先審查項目權限,并按規定報環境保護行政部門批準。程序。環境影響報告書批準后,規劃部門可以批準建設項目設計文件?! 〉谑臈l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依法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其他部門,有權對轄區內的污染物排放單位進行現場檢查。。被檢查單位應當如實報告情況,并提供必要,準確的信息。檢驗機構應當為檢驗機構保存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谑鍡l行政區域內環境污染和環境損害的防治,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協商解決,或者由上級人民政府協調決定?! 〉谌颅h境保護?! 〉谑鶙l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轄區的環境質量負責,并采取措施改善環境質量?! 〉谑邨l各級人民政府具有代表性的各類自然生態系統區域,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自然分布區,重要的水源保護區,具有重要科學和文化價值的地質構造以及著名的洞穴?;植嫉貐^,冰川,火山,溫泉等自然文物,文物古樹名木應采取保護措施,嚴禁破壞?! 〉谑藯l國務院,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的工業生產設施。和中央直轄市。排放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對于已經建成的設施,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處理?! 〉谑艞l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必須采取措施保護生態環境?! 〉诙畻l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業環境保護,防治土壤污染,土地荒漠化,鹽堿化,貧瘠化,沼澤化,地面塌陷,防治植被破壞,水土流失,水源枯竭,滅絕。種源以及其他生態疾病的發生和發展,促進對植物病蟲害的全面控制,并合理使用化肥,農藥和植物生長激素?! 〉诙粭l國務院和沿海地區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海洋環境的保護和保護。為了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和傾倒廢物,進行沿海工程建設和海上石油勘探開發,有必要依法防止對海洋環境的污染損害?! 〉诙l制定城市規劃時,應當確定保護和改善環境的實際目標和任務?! 〉诙龡l城鄉建設應當結合當地自然環境的特點,保護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觀,加強城市園林,綠地,風景名勝區建設?! 〉谒恼颅h境污染及其他污染的防治 第二十四條造成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共危害的單位,必須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計劃,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廢氣,廢水,廢渣,灰塵,異味氣體,放射性物質,噪聲,振動和電磁波輻射污染環境?! 〉诙鍡l新興工業企業和現有工業企業的技術改造,應采用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低,經濟合理的廢物綜合利用和污染物處理技術的設備和工藝?! 〉诙鶙l建設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投入使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使用前,必須經原批準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對污染防治設施進行檢查和接受?! 》乐刮廴镜脑O施不得擅自拆除或閑置。確實需要拆除或閑置時,應征得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 〉诙邨l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申報登記?! 〉诙藯l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準的污染物排放費,并負責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規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條例執行?! ≌魇盏某瑯伺盼圪M必須用于污染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體使用方法由國務院規定?! 〉诙艞l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企事業單位,應當限期處理?! ≈醒?,省,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決定,由省,自治區或直轄市的人民政府管轄,直轄市,自治區或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中央政府。市,縣以下的市,縣或者人民政府管轄的企事業單位的管理期限,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限期治理的企事業單位必須按計劃完成治理任務?! 〉谌畻l禁止引進不符合中國環境保護法規要求的技術和設備?! 〉谌粭l因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單位,必須立即采取措施,及時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報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部門報告并接受調查?! 】赡馨l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事業單位,應采取措施加強預防?! 〉谌l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環境被嚴重污染,威脅居民購房能力,生命財產安全和人民政府安全的情況下,必須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已經采取有效措施減輕或減少了傷害?! 〉谌龡l有毒化學品,放射性物質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和使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防止污染環境?! 〉谌臈l任何單位不得將造成嚴重污染的生產設備轉移給沒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單位?! 〉谖逭路韶熑巍 〉谌鍡l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可以根據不同情況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一)拒絕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的現場檢查,或者在檢查時弄虛作假?! ?二)報告或歪曲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有關污染物排放申報的事項?! ?三)未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排污費的?! ?四)引進不符合中國環境保護法規要求的技術和設備 (五)將造成嚴重污染的生產設備轉移到沒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單位?! 〉谌鶙l建設項目的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或者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并投入生產,使用時,經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批準。被命令停止生產或使用。并罰款?! 〉谌邨l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污染防治設施應當拆除或者閑置,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重新安裝。和使用,并處以罰款?! 〉谌藯l違反本法規定,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企事業單位,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對危害后果處以罰款;有關責任人員由其所屬單位或者政府的主觀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谌艞l未在規定期限內逾期未完成管理任務的企事業單位,除按照國家規定收取超標排污費外,還可以根據其造成的有害后果處以罰款,或者下令暫停營業或關閉?! ?二)前款規定的罰款,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決定。中止或者關閉活動的命令,由人民政府決定,在期限內作出治理決定。中止中央直屬企事業單位經營活動的命令,應當報國務院批準?! 〉谒氖畻l當事人不同意行政處罰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上級機關申請復議。訴訟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應當起訴人民法院。當事人也可以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不申請復議,不起訴人民法院,未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谒氖粭l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消除危害并賠償直接損失的單位和個人?! ≠r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限的部門依當事人的要求處理。當事人對決定不滿意的,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虿豢煽咕艿淖匀粸暮θ詿o法避免的環境污染損害,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的,免予承擔賠償責任?! 〉谒氖l提起環境污染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期限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遭受污染損害之日起計算?! 〉谒氖龡l違反本法規定,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造成公共或者私人財產重大損失,或者造成人身傷亡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 〉谒氖臈l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礦產,漁業,野生動植物等資源損害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谒氖鍡l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疏忽職守,in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诹赂絼t 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加入的有關環境保護的國際公約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所不同的,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定外,以國際公約的規定為準。聲明保留?! 〉谒氖邨l本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同時廢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
- 分類:行業新聞
- 作者:
- 來源:
- 發布時間:2020-03-12
- 訪問量:2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統第22號令,于同日生效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楊尚坤
(1989年12月26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共危害,保護人類健康,促進現代社會主義工業化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整體自然和人為改變的自然因素,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物質,森林,草原,野生動植物,紀念碑,文物,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
第三條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
第四條國家制定的環境保護計劃必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采取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是環境保護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協調。
第五條國家鼓勵發展環境保護科學教育,加強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的研究與發展,提高環境保護科學技術水平,普及環境保護科學知識。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有權舉報和起訴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地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行統一管理。
國家海洋行政總局,港口事務監督,漁業行政管理和漁港監督管理,軍事環境保護部門和公安,交通,鐵路,民航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監督管理。有關法律的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礦產,林業,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監督管理。
第八條在保護和改善環境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第二章環境監督管理
第九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未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環境標準,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為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 。當地污染物排放標準必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任何人向已經建立了當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區域排放污染物,應當執行當地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十一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監測制度,制定監測規范,與有關部門組織監測網絡,加強環境監測管理。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定期發布環境公告。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評估其管轄范圍內的環境狀況,制定環境保護計劃,并報所在地人民政府。計劃部門全面平衡實施后,才能獲得相同級別的批準。
第十三條建設環境污染工程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工程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必須對建設項目的污染和環境影響進行評價,制定防治措施,并預先審查項目權限,并按規定報環境保護行政部門批準。程序。環境影響報告書批準后,規劃部門可以批準建設項目設計文件。
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依法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其他部門,有權對轄區內的污染物排放單位進行現場檢查。 。被檢查單位應當如實報告情況,并提供必要,準確的信息。檢驗機構應當為檢驗機構保存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第十五條行政區域內環境污染和環境損害的防治,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協商解決,或者由上級人民政府協調決定。
第三章環境保護。
第十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轄區的環境質量負責,并采取措施改善環境質量。
第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具有代表性的各類自然生態系統區域,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自然分布區,重要的水源保護區,具有重要科學和文化價值的地質構造以及著名的洞穴?;植嫉貐^,冰川,火山,溫泉等自然文物,文物古樹名木應采取保護措施,嚴禁破壞。
第十八條國務院,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的工業生產設施。和中央直轄市。排放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對于已經建成的設施,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必須采取措施保護生態環境。
第二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業環境保護,防治土壤污染,土地荒漠化,鹽堿化,貧瘠化,沼澤化,地面塌陷,防治植被破壞,水土流失,水源枯竭,滅絕。種源以及其他生態疾病的發生和發展,促進對植物病蟲害的全面控制,并合理使用化肥,農藥和植物生長激素。
第二十一條國務院和沿海地區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海洋環境的保護和保護。為了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和傾倒廢物,進行沿海工程建設和海上石油勘探開發,有必要依法防止對海洋環境的污染損害。
第二十二條制定城市規劃時,應當確定保護和改善環境的實際目標和任務。
第二十三條城鄉建設應當結合當地自然環境的特點,保護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觀,加強城市園林,綠地,風景名勝區建設。
第四章環境污染及其他污染的防治
第二十四條造成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共危害的單位,必須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計劃,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廢氣,廢水,廢渣,灰塵,異味氣體,放射性物質,噪聲,振動和電磁波輻射污染環境。
第二十五條新興工業企業和現有工業企業的技術改造,應采用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低,經濟合理的廢物綜合利用和污染物處理技術的設備和工藝。
第二十六條建設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投入使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使用前,必須經原批準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對污染防治設施進行檢查和接受。
防止污染的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或閑置。確實需要拆除或閑置時,應征得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
第二十七條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申報登記。
第二十八條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準的污染物排放費,并負責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規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條例執行。
征收的超標排污費必須用于污染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體使用方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九條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企事業單位,應當限期處理。
中央,省,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決定,由省,自治區或直轄市的人民政府管轄,直轄市,自治區或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中央政府。市,縣以下的市,縣或者人民政府管轄的企事業單位的管理期限,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限期治理的企事業單位必須按計劃完成治理任務。
第三十條禁止引進不符合中國環境保護法規要求的技術和設備。
第三十一條因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單位,必須立即采取措施,及時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報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部門報告并接受調查。
可能發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事業單位,應采取措施加強預防。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環境被嚴重污染,威脅居民購房能力,生命財產安全和人民政府安全的情況下,必須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已經采取有效措施減輕或減少了傷害。
第三十三條有毒化學品,放射性物質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和使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防止污染環境。
第三十四條任何單位不得將造成嚴重污染的生產設備轉移給沒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單位。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可以根據不同情況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一)拒絕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的現場檢查,或者在檢查時弄虛作假。
(二)報告或歪曲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有關污染物排放申報的事項。
(三)未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排污費的。
(四)引進不符合中國環境保護法規要求的技術和設備
(五)將造成嚴重污染的生產設備轉移到沒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建設項目的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或者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并投入生產,使用時,經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批準。被命令停止生產或使用。并罰款。
第三十七條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污染防治設施應當拆除或者閑置,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重新安裝。和使用,并處以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企事業單位,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對危害后果處以罰款;有關責任人員由其所屬單位或者政府的主觀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九條未在規定期限內逾期未完成管理任務的企事業單位,除按照國家規定收取超標排污費外,還可以根據其造成的有害后果處以罰款,或者下令暫停營業或關閉。
(二)前款規定的罰款,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決定。中止或者關閉活動的命令,由人民政府決定,在期限內作出治理決定。中止中央直屬企事業單位經營活動的命令,應當報國務院批準。
第四十條當事人不同意行政處罰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上級機關申請復議。訴訟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應當起訴人民法院。當事人也可以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不申請復議,不起訴人民法院,未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四十一條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消除危害并賠償直接損失的單位和個人。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限的部門依當事人的要求處理。當事人對決定不滿意的,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仍無法避免的環境污染損害,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的,免予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提起環境污染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期限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遭受污染損害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造成公共或者私人財產重大損失,或者造成人身傷亡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礦產,漁業,野生動植物等資源損害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疏忽職守,in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加入的有關環境保護的國際公約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所不同的,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定外,以國際公約的規定為準。 聲明保留。
第四十七條本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同時廢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
掃二維碼用手機看
Copyright ? 2019 洛陽凱正環保工藝設備有限公司 豫ICP備20009009號 All Rights Reserved. 網站建設:中企動力 洛陽